公告「醒吾科技大學專任教師改善教學獎勵辦法」修正案

說明 

一、為明確教師改善教學獎勵案審查之等級及點數標準,修訂法規條文,明訂各案審議結果高於3.50分(滿分5分)以上核發獎勵金,並增加各等級點數之審議結果分數區間說明。法規修正案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學發展委員會(111616日)審議通過,並陳請校長(111624日)核定後實施 

二、上揭修正案其修正後條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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